一、教務處-教學組管理攝影棚位置:
水湳校本部-卓越大樓7F(圖書館內)、英才校區-互助大樓8F(圖書館內)
二、本場地僅限本校現職專、兼任教師、附設醫院臨床教師借用。
三、借用鑰匙需填寫借用單 並抵押證件,開放租借申請日為一個月內。
四、借用申請單須於使用攝影棚前三天填寫,不開放臨時到場借用。
五、使用時間為每周一到周五 8:00~17:00,其他時間一律不出借。
六、本場地主要以數位標竿課程教師使用為主,教學組保有最終攝影棚調度修改權。
七、借用單位必須遵守下列事項,如有違反,立即停止借用不得異議。
(一) 應負責維持場內之清潔,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狀。
(二) 嚴禁炊煮、吸菸及攜帶危險物品進入。
(三) 任何牆壁及柱子上嚴禁黏貼膠布、其他附著材料與鑽洞打釘。
(四) 借用單位不得擅自變更用途或再私下轉借或冒用其他單位名義使用。
(五) 公共設施禁止擅自移動或挪用。
(六) 借用期間因人為因素損壞之設備,借用單位應負賠償責任。
(七) 場地使用結束後,準時歸還鑰匙。
(八) 其他未盡事項,悉依學校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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