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器材選單皆有註明存放地點,要分別借用兩校區之器材請分開申請
。不得以同張申請單借用跨校區之器材,將一律否決
二、本單位器材僅開放教師錄製課程教材借用,恕不開放學生申請借用
三、【器材借用單】請於領取三天前提交至 cmuel@mail.cmu.edu.tw,
不開放臨時借用,開放租借申請日為一個月內。
四、領取與歸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8:00~17:00,其他非辦公時間一律不出借。
五、領取器材時,需抵押借用者證件,並於歸還器材時領回證件。
六、領取與歸還器材時請與窗口人員確實清點物品配件及檢查功能是否正常。
若於使用中造成損壞,借用者/單位須付修繕責任或賠償等值物品。
七、申請前請先參考【器材清單】,請勿領取時臨時更改表單,造成物品庫存有誤差。
八、恕不借用3.5mm監聽耳機、3號電池、記憶卡等儲存裝置,敬請自備,
若無法自備,請攜帶筆電當場存取檔案,本單位恕不負檔案保管責任。
九、本單位器材主要以數位標竿課程教師使用為主,教學組保有最終調度修改權。
十、若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組,分機 1185、1186、118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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