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教學課程-課程品質檢核說明
遠距課程每學期期中、期末由教務處進行課程品質檢核
▏檢核項目重點(下列內容需呈現於數位學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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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完整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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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每週學習指引、學習重點、課程實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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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可檢核學習成效之活動 (如:線上課程討論區/測驗/分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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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師生互動 (如:線上討論區熱絡度/教師評語回饋適切性)
遠距教學授課之教師須於校內教學平台保留師生互動教學紀錄,並開放課程權限供課程品質檢核。
※ 評核結果將作為未來能否持續以遠距/標竿型式開課之依據。
遠距教學課程-開課獎勵機制
113年度修訂<本校教師評估辦法>,未來可透過以下數位教學方式獲得教師評估加分
1. 校內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每門課程每人各20分
2. 完成製作數位標竿課程(由教務處教學設計團隊協助製作),每門課程100分
3. 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每門課程:完成申請100分、通過認證100分,並認列為「優良教材」,頒發獎牌一面與獎勵金
4. 超過年限之數位標竿課程,恢復為一般遠距課程後,若有意願持續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並有TA需求,
可向教務處-教學設計團隊提出申請,經主管核可後,將依當年度經費狀況補助課程經營工讀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