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規準與相關獎勵

【審查指標與評定規準說明】

一、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

二、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規準清單(xlsx.) 

 

 

【審查通過標準】

 

【審查程序】

  • 認證作業包括資格審查審查小組初審審查委員會複審三個階段
  • 審查作業時程約5-6個月,審查完畢後, 教育部將函復各校課程認證審查結果

 

【相關獎勵規定】

  • 課程認證審查通過者,教育部將頒予證書。通過認證之有效期限為五年,超過期限應重新認證。
  • 經審查授課教師若授課份量不足或僅實體教學者,不頒予證書。
  • 凡課程經教育部核定通過「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者,無需經由本校優良教材評選委員會審核,即可認列優良教材獎勵,每門課程獲頒獎牌一面及獎勵金。(依中國醫藥大學優良教材獎勵辦法辦理) 
  • 超過年限之數位標竿課程,若有意願持續送審,可向教務處-教學設計團隊提出申請,經主管核可後,將依當年度經費狀況補助課程經營工讀金。